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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工作行不行 行政院要說清楚

政務委員唐鳳1周有2天遠距上班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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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工作行不行 行政院要說清楚

政務委員唐鳳1周有2天遠距上班的消息披露後,民眾反應兩極,公家機關以服務民眾為先,且事涉機密,宜民認為,政府施政不能因人設事,獨厚唐鳳,難道行政院各單位部門首長在家中以視訊備詢也可以嗎? 在國內遠距上班相關法令與實施要點尚未出爐前,領取比照部長等級高薪,身為政務委員的唐鳳更應以身作則,不能任性的自行決定遠距工作。林全院長更應該說明,這是在家工作的「試辦」,還是未來將全面「實施」?

根據國際勞工組織(ILO)定義,電傳勞動是利用現行電子科技技術,包括電腦軟體、網際網路等從事約定的工作,並利用電子科技回覆工作處理狀態,而勞動部也在104年發布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」規範部分事項,在國內部分科技公司,甚至台上的媒體記者,這種在外、在家工作的型態其實屢見不鮮。人事行政局在SARS爆發期間,也曾宣示必要時將在家上班,未雨綢繆擬定「政府機關在家上班因應措施」,也曾研擬「流感大流行期間政府機關在家上班因應措施草案」期望各機關在疫情爆發期間還可持續運作,顯見政府認為遠距上班確實有必要。

採行遠距上班有許多好處,也會有部分困難,例如現行法令依據的欠缺、資安的防護、管理層的抗拒、技術設備與通訊成本增加、加班費用的計算方式、減少接觸造成人員對組織產生的疏離感,公傷與公保給付的認定,管理考核的困難等等,若要全面推行,這些都是問題,尤其現行我國還沒有給予公部門遠距上班的法源依據。

遠距上班不是一個人的事情,而是周邊環境與人員都要能配合。不只是唐鳳,其餘政務官或公務人員也應該可以比照辦理,因此,這究竟是個案還是通案,宜民要請行政院長林全說清楚,若是個案,其他政務官情何以堪?若是通案,適用對象、職務和範圍就應該要有一套規則,作為工作績效和考評依據。

我們不擔心唐鳳偷懶,更樂見唐鳳為僵化的公務體系帶來新思維和想法,但究竟何種層級、怎麼樣的工作可以遠距上班?行政院務必將整套方案規畫與法規草案公布,讓全國公部門遵循,在法令規章尚未完備前,請務必依法行政,暫緩遠距上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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